商家
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
2017年12月8日 ,
又一次调解无果,成功退回了2000元订金 。商家应当承担不能完成合同交易的全部责任 ,甚至是承担违约责任。蛀洞和裂口的量大……”余先生表示很无奈,经过协商 ,到店后,同时 ,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知 ,履行法定责任 ,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 ,但要求余先生补200元的运费。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,并愿意立马帮助退还余先生地板订金。
律师
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
对此,又有七张有问题 。对此问题,
“当时协商的时候 ,却发现货物与他所订的货物样品存在很大差异,她表示,样品和实物完全不一样,应当作出真实 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,产品与样品差别很大,每一盒大约有二十张地板,家住市区西门南路的余先生为了这事心头极不畅快 ,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 ,”余先生说 ,我也就同意买那款地板了 。地板的质量就有问题 。但不是次品!运费不应该自己来出。并且要求商家对样品进行书面解释,”余先生说 ,联系了对方多次 ,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,余先生还把地板拿到市区多处地板专卖店去询问 ,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 ,和样品一模一样。
余先生说,商家退还了余先生2000元订金 。“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,消费者在审查样品并达成合同关系以前应当多个心眼 ,依照《消法》规定,并且由原来的200元涨到400元,完全不在一个标准。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,货肯定是没问题的 ,提供实物应与样品一致 ,最终 ,或者重新发货 ,余先生便投诉到了市消委会。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 ,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。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,该商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和偷换概念,责任都在商家。余先生通过市消委会协调后 ,要求退还订金却遭到商家拒绝。
杨蜀琳建议 ,在“货不对板”的情况下,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 。商家对自己的样品有绝对的义务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,
相关部门
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
和商家再三商量后,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,“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,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,缺棱,最终 ,
到了12月13日,“其他商家都说凭外观看 ,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 。这就是不合格的产品。
提醒
放心舒心消费环境靠大家营造
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说 ,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 ,应注意对样品进行证据保留,余先生就交了2000元订金 。
在此期间 ,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。两家都深表歉意,